學生手冊
 
 
北市自主學習實踐計畫

 

自主學習實驗計畫 校外教學安全規則
(1988年12月19日生活會議決議通過)


校外學習是自主學習的重要內容,我們願意遵守下列規則,讓校外學習能夠安全、有效的進行:

一、 絕對遵守團體行動。出發、解散、分組活動前,一定在帶隊教師面前集合,注意聽完注意事項,並確定集合時間、地點後,才開始行動。

二、 遵守時間,準時做好行前準備。遲到超過十分鐘者,下一階段的活動需隨同帶隊老師行止,不得自主行動。

三、 編組行動時,各組員要相互提醒,互相照顧。如有失散,請到最近的警察局報案。並待在警察局中,直到教師前去領回。全隊要等確定失散者的安全後,才進行下一階段的行程。

四、 在外住宿時,一進住宿區就要保持安靜。同一寢室師生應自行協調就寢熄燈時間。如干擾其他同伴(包括同寢室或他寢室)睡眠,經提醒一次仍未改善者,被干擾者得在生活會議中提出討論,或請帶隊教師強制熄燈。

五、 校外學習期間,生活會議在每日進駐住宿區,用完晚餐後立刻召開。會中檢討當日行止,並公佈第二日行程及注意事項。

六、 進入住宿區後,應立即檢查安全門等逃生及急救設備。自由活動以住宿區為原則。外出或夜遊需有同行之成人陪同。

七、 注意乘車禮貌及安全,垃圾集中處理,不喧嘩跑跳。司機座位旁應安排專人負責車速提醒,並注意相關安全事項。

八、 不得攜帶刀、打火機等危險物品。音響使用應使用耳機。在師生報告、共同活動或解說時間,應取下耳機,停止任何活動,以免造成團體困擾。

九、 違反規則者,經生活會議決議通過後,得電請家長立刻帶回。(2000年6月1日生活會議修正。)


十、 有兩次帶回紀錄者,取消一次校外學活動的參與機會。(2000年6月1日生活會議修正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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