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手冊
 
 
北市自主學習實踐計畫

 

自主學習實驗計畫 景文校區適用條款
(2001年09月24日期初生活會議決議通過實施)

一、 學生到校時間:上午7:30。(2003年5月8日生活會議通過修正)

二、 遠距學生得經家長申請、導師提請經教師會議通過後,發給遠到證。延至8:10到校。

三、 下午放學時間:第一次16:10-16:20;第二次:17:10-17:20

四、 學生在校時間除校外學習及事病假外,不得任意進出校門。

五、 除領有識別證之義工家長,及教師特殊邀請到校進行親師協談之家長外,應在會客室會見教師及學生。

六、 新聞媒體及外界團體之到校參觀、訪問,應先得到行政室之同意,並事前知會景文高級中學,以免影響學生學習。

七、 學生校外學習應填具申請書,經教師團審核通過後,發給一學期有效之校門進出證明書。事病假之請假手續,由家長與導師直接聯繫後,由導師核准登記,並加註於公告欄(以便兼課教師了解學生出缺席狀況)。中途離校,應由導師開據放行條放行。團體進出均應整隊安靜進行。中途進出校門應在課間休息時間,以免干擾他人。

八、 學生上學應先向導師處報到,與導師互道早安。上學遲到,由導師登記處理(會影響未來畢業判準的「生活考核」成績);課堂遲到由任課老師處理(計入學生學習態度成績)。開學前兩週之晨間活動時間應集中上導師課,以便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,順利進入新的學習型態。

九、 來校應穿印有自主學習標誌之統一上衣,下身穿著則由學生自理,以增進學生個人美感,培養兼顧身份與工作需求之服飾能力。

十、 除開放學習區外,上課時間進出專科教室或其他場所,均應整隊前進,並保持安靜。午休時間尤應注意談話音量,以免影響上學生午休;兩性交往應特別注意場所、禮儀和分寸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。

十一、在校時間如有對外聯絡之需要,應使用行政室之投幣式電話機。行政室電話不提供私人使用。為免打擾景文高中行政室及學生上課安寧,也請不要使用警衛室後面之公用電話。

十二、掃除區採責任制,垃圾清除時間應配合景文高中共同時間。此外,人人均有維持環境整潔之義務。任意留置人物品、垃圾於開放學習區者,得經法庭判決(2003年3月24日生活會議修正),取消其進入該學習區之權利。任意留置個人物品、垃圾於公共區域(包括討論教室)者,經提醒仍未改善者,任何人均得以違反生活公約告發,並由法庭計入違規事項(違規計點兩次,折抵回家反省一天,回家反省五天,即應離開實驗計畫)。

十三、實驗計畫邀請景文高中校長、學務主任參加生活會議;實驗計畫主持人亦應邀參加景文高中擴大行政會報,以利雙方之了解與合作。

十四、學生團體與景文高中聯合會之交流,應先向景文高中學務處與實驗計畫教師團報備。

十五、進入開放學習區應遵守學習區之規定,如學習區未做特殊規定者,按下列共同規定處理(2003年3月24日生活會議修正):
(一) 學習區如圖書館,除必要之討論外,均應保持安靜。物品使用後應立刻歸回原位,並不得預留座位。
(二) 除特別指定之圖書、光碟、錄影帶外,學習區之物品原則上不外借。
(三) 外借之圖書、光碟、錄影帶等,應辦理借用登記,並於兩週內歸還。逾期者,取消該學期外借權。
(四) 兩部以上之電腦,應保留一部作為教師優先使用電腦。

十六、除本條款之規定外,師生均應了解景文高中場地使用及生活規範之內容,並遵守相關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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